1. 正在避让,临近转向点或正在转向,船位不明确。
2. 正在处理人落水等应急事项,机电设备故障抢修时,在险要航段指挥航行时暂不交班。
3. 交接必须严肃认真。对转向、航向、航速、船位及周围情况,包括航标、物标等海区情况,天气、风、流、潮汐等情况以及安全航行设备及助航仪器的工作情况,应做好明确交接。
4. 注意船长、大副指示和无线电航行警告。当接班驾驶员适应并明确各项工作后,正式交接班。
5. 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,如果有理由相信来接班的高级船员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,则不应向其交班,在这种情况下应通知船长。
6. 接班驾驶员酗酒,或神志不清,或缺乏应对当时情况的能力,或对其有其他怀疑时,应暂不交班,并立即报告船长。
7. 接班时间已过,无人接班,应坚守岗位,并应立即报告船长。
8. 航行值班工作不得擅自交给一个不称职的人员代管。
9. 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现场进行,经双方同意才算交接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