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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这些海关新规将影响进出口企业

发布日期:2017-09-04 15:59:40   |      阅读:1459 次   |   评论数: 0条

1、修订后的2017年版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9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
 

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(以下简称《税则注释》)是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。我国是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的缔约方,按照《公约》规定,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7年版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》,编制了我国2017年版《税则注释》,并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近期,世界海关组织对上述2017年版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》进行了部分修订。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,调整我国2017年版《税则注释》的相关内容,修订内容自9月1日起实施。。

 

公告速查:

 

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6号

 

2、关于“安佳脱脂奶粉”的原产地行政裁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
 

 

公告速查:

 

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5号

 

3、关于“制动主缸”的原产地行政裁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
 

 
来源:海运网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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