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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渔船船员人身保险保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

发布日期:2012-08-24 09:27:56   |      阅读:1724 次   |   评论数: 0条

      中国宁波网讯 从今年开始,全市渔船船员人身保险保额从每人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并相应提高财政补助。这是昨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,市海洋与渔业局、市财政局对市人大代表陆永备《关于提高渔民人身保险补助额度的建议》作出的答复。

     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岳冲、副市长马卫光参加会议,并分别作了讲话。

      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,陆永备代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《关于提高渔民人身保险补助额度的建议》,并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建议,由马卫光领办、成岳冲督办。

       宁波市拥有大小渔船7000余艘,直接从事海洋捕捞生产2.5万余人,从事渔业相关产业的人数超过20万人。近年来,渔船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,伤亡赔偿金额不断提高,现有执行的渔船船员人身保险每人30万元/年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实际需求。针对陆永备代表的建议,7月份以来,市财政局、海洋与渔业局认真开展专题调研,了解广大渔民对提高人身保额的需求和意见,检查近年来我市渔业互保工作情况以及市渔业互保协会收支、政府资金的使用等情况。在此基础上,决定提高渔船船员人身保险保额,自今年起开始执行,保额从每人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;市财政局承诺,相应提高渔民互助保险的补助,渔民增加互保费用的20%由市财政给予补助,补助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。同时,要求各县(市)区政府进行同比例配套补助。此项新政,将惠及近2万名参加渔业互保的渔民。

       会议还就进一步研究落实有关措施,广泛宣传惠民政策等问题作出具体部署。(宁波日报 记者龚哲明 通讯员朱宇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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